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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7-16 00:00:00
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
红寺堡区委巡察办
(2018年7月16日)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和第四巡视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我区巡察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启动并顺利开展了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
区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从4月9日开始对柳泉乡、红寺堡镇开展巡察,从5月10日开始对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六围绕一加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看资料、调阅财务资料和延伸巡察等方式,巡实情、查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现将巡察组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柳泉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情况
(一)巡察柳泉乡情况
1、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治建设方面。乡党委在传达学习区委、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中担当不够、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村级干部推动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到位。
(2)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的多,抓落实督促检查的少。
(3)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完善,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会议提出的意见未归类认领,对会议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不规范;个别村党支部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对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迅速。
(4)作风建设方面。以会议贯彻会议多,抓落实少;精准扶贫数据不统一,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不到位;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涉农、惠农政策自查自整不到位。
(5)纪律建设方面。基层组织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弱化,存在未履行“五步监督法”民主决策程序的现象;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存在风险点;财务管理不规范。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乡党委政府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够扎实,乡纪委在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存在宽松软。
(7)其他方面。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护林员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2、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
巡察中,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8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3、整改建议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要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深刻反思,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筑牢基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乡党委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党员管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3)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纪委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全面履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党委及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落实防控措施,特别要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有效防控。
(4)主动担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解决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5)严肃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关于会议召开、财务等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二)巡察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情况
1、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治建设方面。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不严格,表态顺序不规范。
(2)思想建设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晓率低;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理论学习不深刻,党务工作者业务生疏;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够经常化。
(3)组织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不实;机关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干部交流落实不到位。
(4)作风建设方面。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小区物业管理混乱,责任主体不明确。
(5)纪律建设方面。廉租房申请审核把关不到位,对住户动态监管不到位;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监管不严,信息更新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
(6)反腐败斗争方面。局党总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没有认真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廉政风险防范缺乏有效措施。
2、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
巡察中,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10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3、整改建议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总支要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筑牢基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加强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局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谋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同步抓好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区委有关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重要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必须内部进行轮岗交流,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局党总支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切实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加强项目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审核把关和监管力度,落实物业服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收费标准,完善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和物业服务平台。
(5)严肃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彻底开展整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红寺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情况
(一)巡察红寺堡镇情况
1、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治建设方面。镇党委对区委督查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仅局限于补充完善资料方面,思考不深入,缺乏举一反三,不全面、不彻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措施不力;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还不够精准。
(2)思想建设方面。部分干部对思想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文化阵地建设不完善、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不够细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形式单一、载体创新不足。
(3)组织建设方面。镇党委班子抓党建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经济、轻党建问题,在农村投入的精力较多,在城镇社区、“两新”组织方面投入的精力少;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创建不规范不积极;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严格;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把关不严;党费排查收缴标准不合理、核查不彻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视不够;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不够。
(4)作风建设方面。镇党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竣工验收送审不及时。
(5)纪律建设方面。镇政府对村级办公经费支出审批把关不严,村级公用经费报销无采购计划,存在集中编制原始报销凭证支付包干经费等问题。
(6)反腐败斗争方面。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统筹抓、抓统筹的办法不多,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经常化;分管范围内“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认识不够,在重大项目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防控执行的不够好。
(7)督查整改情况。镇党委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查反馈的党建方面的两个问题未整改;对红审报[2017]15号、32号所涉及反馈“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土地流转费未收回”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对办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未整改;对红纪函字[2016]38号《整改建议书》中反映小区物业、社区监管、工程质量等问题整改不彻底;2017年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检查中发现红寺堡镇弘德村、同原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两村合计60万元)挪用,未整改。
(8)扶贫领域方面。存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
2、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
巡察中,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5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3、整改建议
(1)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书记抓党建“四个清单”,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2)落实责任,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镇纪委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要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落实防控措施,尤其要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有效防控。
(3)加强管理,织牢涉农扶贫领域安全网络。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再加压力,以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挥霍浪费、监守自盗等六个方面为工作重点,切实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要严格落实“五步监督法”,切实规范村级重要事项报告、会议研究、公示公开、签字背书、跟踪监督等程序,确保村级重要事项决策民主、规范运行。
(4)严肃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关于财务管理、审批方面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村级财务报账要严格审核把关,按规定设立必要的经费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重新梳理、修订或完善有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运行管理。
(5)严格程序,规范扶贫项目工程建设管理。镇党委要对项目建设管理专题研究,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二)巡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情况
1、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治建设方面。贯彻上级医改发展决策不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够深入,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的多,督导检查指导较少;对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医疗报销等政策宣传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
(2)思想建设方面。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了解不够,对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学习不认真、不扎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不到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单一、载体创新不足。
(3)组织建设方面。局党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指导少,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指导检查不足;部分基层党组织班子不健全,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不到位;基层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档案比较凌乱。
(4)作风建设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领会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乡镇卫生院对以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会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
(5)纪律建设方面。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个别下属单位请销假制度履行不到位。
(6)反腐败斗争方面。对医务人员廉洁教育不够,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措施不力,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能力不够、服务热情不足;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2、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
巡察中,通过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5件,已按有关程序移交。
3、整改建议
(1)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统筹抓好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换等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干部风险防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三公”事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职工规范性津补贴发放标准,严格防范铺张浪费或违规违纪;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内控措施,加强作风风险防控;突出防微杜渐,狠抓教育提醒,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4)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加大对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医疗报销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加强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切实缓解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的结构性矛盾;开展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实现将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完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服务项目,增强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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